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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水等二十六家资产评估机构举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内部培训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09-02文号:京会协〔2011〕060号点击次数:

中水等资产评估机构:

    你们报送的2011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及培训计划等资料收悉。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制度》(中评协[2008]156号)和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京会协【2009】003号)的有关规定,对你们报送的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及培训计划等资料进行了审核,批准中水等二十六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详见附件)具备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内部培训资格。
    请你们在开班前一周告知北京注协资产评估部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以便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培训班结束后,及时上报培训班总结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报送材料包括:培训教材或培训提纲、参训注册资产评估师名单、考勤记录、考试试卷样卷、汇总成绩单、授课教师评价表和培训总结。
 
    附件:具备2011年度内部培训资格机构名单
 
 
 
 
              
 
 
 
 
 
 
 
 
 
 
 

 

附件:
京会协【2011】060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