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考区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见附件),现将202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考区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名
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于北京时间2022年4月6日-29日(网报系统24小时开放)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以及照片信息需要变更或网报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应当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一)首次报名人员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应在线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在线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在线确认应届生承诺书;在北京时间2022年7月25日-8月5日(每天 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毕业证书编号,并在线提交毕业证书完成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录和提交毕业证书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二)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照片信息如果需要变更或网报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应当将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及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上传到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培训部指定邮箱。
(三)报名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含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由工作人员在后台进行人工审核,请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务必保持清晰。考生在网报系统中查询并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
三、 报名交费
(一)报名费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请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北京时间2022年6月15—30日(每天8:00-20:00)期间将报名费汇至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指定账户。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于2022年8月8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三)报名费标准:北京地区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60元人民币;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试卷一、试卷二)120元人民币。
(四)收款账户信息
名称: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号:0200001409089017794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
2.考生须使用本人银行卡支付报名费用。
3.请考生在转账或汇款时注明“2022年港澳台外考试报名费+考生本人姓名+网报序号”。
四、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于北京时间2022年8月8日—23日(每天8:00—20:00)可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五、考试报名联系方式
1.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培训部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507室
北京考办咨询电话:010-88228898
北京考办邮箱:ksb@bicpa.org.cn
2.报名人员咨询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考试专用邮箱ks31@cicpa.org.cn。
3.报名人员咨询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8610-88250110和+86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建议报名人员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时,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并配合落实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考试要求。
(二)为能及时准确的联系到考生本人,请如实填写个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三)从境外回国参加考试的报名人员需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
(四)鉴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中注协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及各考区的疫情防控政策,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公告。如北京地区组织实施工作发生调整,北京考办将及时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www.bicpa.org.cn)发布通知,请报名人员予以关注并配合落实。
附件:202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pdf
北京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