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开展了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现将第六批拟通过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10名注册会计师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
如有异议,请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服务部反映情况(电话:010-88221077、010-88221099,邮箱:yufan@bicpa.org.cn)。
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第六批)拟通过名单.xlsx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