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一、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更换手续:
1.注师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一张一寸彩照(无底色要求),将转所页及年检页均填满的执业证书原件交回协会会员服务部。
2.由事务所代办的,需提交加盖事务所公章的介绍信。
3.注师本人应将旧证书提前扫描或拍照留底。
二、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丢失补办手续:
1.在北京市内正规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丢失声明。(声明中应包含注师姓名、执业证书编号)
2.由事务所代办人持加盖事务所公章的介绍信、注师身份证复印件及丢失声明所登报纸原件、注师本人的一张一寸彩照(底色无要求)到协会会员服务部补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