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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注协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京会协〔2013〕11号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16日 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注协《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2】239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填报要求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事务所高度重视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准备本事务所及分所上报的相关材料,仔细阅读附件中各类表格填表说明。填表说明作为填报表格的唯一标准指导,详细解释了各项数据的填报要求和方法,请各事务所务必认真阅读后填报。
    二、2013年综合评价信息填列报告期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北京地区填报工作将分时段进行:2013年2月1日至25日完成人员填列工作,包括:合伙人/股东、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3月1日至3月25日,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填列工作。请各事务所务必按时填报,超过填报时间后中注协将关闭数据库。
    三、此次综合评价填报工作将与北京注协2013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同步进行,综合评价中的数据信息应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保持一致。填报工作结束后,中注协及北京注协都将对填报信息进行严格检查核实,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情况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请各事务所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网站(http: // www.71cpa.org.cn)右侧“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专栏”或中注协网站(http://www.cicpa.org.cn)右侧下方“行业管理系统”中的“创先争优评价系统”登录在线系统进行填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含合伙人/股东)登录系统的用户名与行业管理系统的用户名相同,初始密码为111111,其他从业会员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登录系统后统一录入。
    如有综合评价表填报内容方面的问题,请首先在登陆填报系统后查看首页右上方“用户手册”选项,“用户手册”中有详细的系统操作指南。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北京注协注册部,联系人:李奇容,联系电话:88221090。
    如有系统使用技术方面问题,请咨询中注协综合评价系统技术支持——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电话: 88250390。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31月15日
 
 
 
 

 

附件:京会协[2013]11号附件1.doc
附件:京会协[2013]11号附件2-4.doc
附件:京会协[2013]11号附件5-7.doc
 

主题词:
 抄送:中注协,杨慕彦副局长、郭文杰会长、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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