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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转发中评协关于修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评协〔2019〕31号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7日 点击次数:

  

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评协关于修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评协办〔201962)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自202011日起施行,2019年度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执行2016122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62号)。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986


 附件:

京评协〔2019〕31号附件1.pdf
京评协〔2019〕31号附件2.docx

          

 

主题词:
 抄送:杨慕彦会长、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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