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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通告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14日 点击次数:

各有关考生:

现将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09年第1号通告公布,并根据北京地区的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建议考前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及时到医院就医,并凭医院诊断证明,证明其非甲型H1N1流感,方可进入考场。

二、近期因举行国庆庆典演练活动,预计届时将有多路段限行,请考生随时关注路况信息公告,提前选择合适的到达路线,避免耽误考试。

附: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通告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00九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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