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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开通女性会员生育减免申报功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9文号:京会协〔2024〕134号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会费收交工作已经开始,按照会费管理办法规定,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为满足事务所补提减免申请的需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模块已再次开通女性会员生育减免申报功能,请相关事务所务必于7月31日14:00前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此项业务。中注协系统将于7月31日审核通过后统一重新测算会费,没有减免申请的事务所不受影响,可正常交纳会费。

减免申请方式及要求详见《关于申报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女性执业会员会费减免资料的通知》(京会协〔2024〕53号)。

财务部联系人:孙晓薇、朱梅,联系电话:88221028、88221029;QQ群号: 671368498、560582963。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