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3家资产评估机构:
你们报送的关于2025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北京大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3家资产评估机构(见附件1)具有2025年度内部培训资格(以下简称内培资格评估机构)。
二、内培资格评估机构开展内部培训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与专业胜任能力培养并重,健全培训工作制度机制,丰富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方式、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三、落实年度学时要求
(一)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以下简称评估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6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根据《北京地区具有内部培训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培训工作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内培评价办法》)规定,超过5%的评估师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不达标的,评价等级为C级。
(二)评估师参加《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列继续教育,应当填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见附件2),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我会确认。
(三)京外分支机构评估师参加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总部(以下简称北京总部)举办的内部培训,由我会对该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考核验收后,填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予以确认其继续教育学时。
(四)北京地区分支机构评估师接受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京外资产评估机构总部内部培训并申请确认学时的,由总部所在地地方协会开具培训证明,我会确认并记录所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
四、做好动态报备
(一)内培资格评估机构通过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系统(http://www.bicpaedu.com/cpaztpx,以下简称培训系统)上报培训数据,并确保培训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培训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见附件3。
(二)举办培训班前,应当至少提前3天将本次培训班信息上传至培训系统,并以电话形式告知我会。培训班结束后,及时将培训结果录入培训系统。
我会以随机抽查方式,对培训班举办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动态报备实施情况已纳入《内培评价办法》评价指标,根据抽查结果计算得分。
(三)内培资格评估机构应于12月20日前将全年培训数据及相关资料(包括培训提纲、评估师名单及学时、考勤记录、授课老师评价、培训总结、分支机构参加北京总部的培训数据等)上传至培训系统,我会审核确认后录入中评协系统。
五、各内培资格评估机构管理层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把教育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大人力和资金投入保障力度,高质量把年度培训工作谋划好、制定好、落实好,推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
根据《内培评价办法》规定,2025年底我会将对内培资格评估机构2025年培训管理情况开展实地评价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丹 010-88221069
电子邮箱:tiandan@bicpa.org.cn
附件:1.北京地区2025年度具有内部培训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名单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
3.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5月26日
京评协〔2025〕104号附件1:北京地区2025年度具有内部培训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名单.doc
京评协〔2025〕104号附件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docx
附件3: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V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