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6年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申请内部培训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评估机构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向我会自愿提出申请内部培训资格:
1.至少拥有30名执业会员(以2025年12月31日登记人数为准);
2.2025年评估业务收入至少1000万元;
3.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4.能够提供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场地和设备。
二、申请时间和程序
2026年5月9日前,评估机构通过“资产评估机构培训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1)在线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1.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需同时提交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Word版;
2.培训制度;
3.培训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班次、培训内容、课时安排、参训对象、培训形式、时间地点、师资情况等)。
申请材料经我会审核和公示后,确定当年度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评估机构(简称内培评估机构)名单。
三、其他事项
结合内培评估机构内部培训组织管理首次评价工作结果,我会将通过面谈方式对相关事务所申请条件进行重点审核,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88221069
京评协〔2026〕58号附件1:资产评估机构培训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doc
京评协〔2026〕58号附件2: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申请表.docx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