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北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从业人员诚信意识,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京财会〔2022〕236号)相关要求,我会拟继续开展北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工作,请按时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填报对象
评价年度为2025年度,填报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北京评协)所属团体会员,即根据属地原则由北京评协管理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北京分所、北京分公司。
二、填报方式
登录协会网站,在首页“行业信用管理系统”模块进行填报。用户名及密码与上年相同,管理员更换的,请做好用户名及密码交接,勿重复注册。
没有用户名及密码的评估机构可在“行业信用管理系统”模块内点击“管理员注册”完成注册后填报。忘记密码的评估机构,点击忘记密码按键按要求操作找回密码。为保证及时接收最新政策、要求、通知、通告,新注册管理员务必尽快加入工作QQ群。
三、填报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6月20日24时,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其他事项
1.资产评估机构可通过系统查询本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方式详见系统内说明),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填报或填报信息不真实的机构按等级熔断处理,直接评定为差(D)级。
3.根据办法规定,信用评价结果主要供行政部门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共享给信用主管部门。资产评估机构不应将评价结果用于其他用途。
五、联系方式
1.运维支持咨询电话:18515423171,13051653113。
2.北京评协电话:徐珂88221127,罗宏88221121。
3.QQ群:284150277 (评估机构)

京评协〔2026〕91号附件北京市资产评估行业信用评价标准.pdf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