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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同意北京大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1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2026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5-26文号:京评协〔2026〕92号点击次数:

北京大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1家资产评估机构:

你们报送的关于2026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评协关于修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北京大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1家资产评估机构(见附件1)具有2026年度内部培训资格(以下简称内培资格评估机构)。

二、内培资格评估机构开展内部培训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把人才培养摆在重要位置,持续健全完善内部培训管理制度机制,保障经费投入,不断提升内培工作质效,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内培资格评估机构要遵守和执行行业继续教育制度,制定实施本机构培训工作计划,落实年度培训学时要求。

四、内培资格评估机构应通过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机构培训管理系统(https://www.bicpaedu.com/pgadmin,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系统)上报培训数据,并确保培训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一)举办面授(含直播)培训班时,应当提前3天将培训班信息上传到培训管理系统(见附件3),并告知我会。同时结合内培资格评估机构2025年培训管理评价结果,我会在日常监督指导上实施差异化管理措施。培训班结束后,及时将培训结果录入培训管理系统。

(二)京外分支机构评估师参加北京地区具有内培资格评估机构总部举办的内部培训并申请确认学时的,填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见附件2),经审核,我会可开具培训学时证明。

(三)内培资格评估机构应于12月20日前将全年培训数据及相关资料(包括培训提纲、评估师名单及学时、考勤记录、授课老师评价、培训总结、分支机构参加北京总部的培训数据等)上传至培训管理系统,我会审核确认后同步录入中评协系统。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10-88221069

电子邮箱:tiandan@bicpa.org.cn

 

京评协〔2026〕92号附件1:北京地区2026年度具有内部培训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名单.doc

京评协〔2026〕92号附件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docx

京评协〔2026〕92号附件3: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机构培训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doc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