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 监督 · 管理 · 协调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限期提供检查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2文号:京评协〔2026〕136号点击次数: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京财监督〔2026〕607号)要求,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于2026年6月10日至6月12日将材料提交至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5层会议室。截至2026年6月30日,有14家资产评估机构未按照要求提供检查资料,致使检查无法进行。

为进一步履行检查程序,现通知以下资产评估机构(详见下表)于2026年7月3日17:00前与检查组联系并报送资料。如到期未提供资料,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24〕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按期提交检查材料的14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

序号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

1

北京中企盛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北京中景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北京万账房评估有限公司

4

北京中恒星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曾用名:北京中恒正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北京中京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北京盛睿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北京中冀诚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北京华信天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北京金立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永益天诚(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北京德桑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12

北京中嘉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北京洪杨世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14

北京海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7月1日